2014年度法院工作报告

    2015年02月28日
    TT
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
 
2015年1月29日在宁波市鄞州区
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
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王松来
 
    各位代表:
    现在,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。
    2014年,我院在区委领导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,在区政府、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,围绕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目标,坚持公正司法、司法为民,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,为法治鄞州、平安鄞州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。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6032件,办结15298件(含旧存),同比分别上升13.69%和9.23%,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,诉讼标的总额59.23亿元。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75件,是全国平均数的2倍。
    一、依法履职公正司法,维护公平正义
    刑事审判贯彻宽严相济政策,依法惩治犯罪行为。认真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,更新刑事审判理念,严把案件质量关。共受理刑事案件1684件,审结1686件,同比分别下降8.28%和7.87%,判处罪犯2325人,同比上升3.43%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,审结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、“两抢一盗”、绑架、强奸、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756件,判处罪犯1029人,其中35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审结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、污染环境等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25件,判处罪犯37人。审结贩卖、运输毒品、寻衅滋事、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44件,判处罪犯413人。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421件,判处罪犯421人。审结贪污、贿赂、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,判处罪犯21人,其中副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3人。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对711名具有从宽情节的初犯、偶犯、从犯、未成年人犯等依法判处缓刑。强化刑事司法人权保障,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154名没有钱请律师、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,同比上升35.59%。作为全省首批受理涉外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之一,审结外国人犯罪案件3件,服判息诉率达100%,受到相关国家驻华领事馆的好评。
    民商事审判坚持调判结合,有效调整经济社会关系。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248件,审结8558件,同比分别上升22.60%和14.89%。坚持贯彻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原则,调撤率达80.66%,对于不宜调解、调解不成的案件,及时依法作出裁判。审结婚姻家庭、相邻纠纷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以及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险、教育、医疗等领域的涉民生案件2605件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。依法保障合法债权,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437件,结案标的额8.33亿元。审结房屋买卖、租赁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436件,妥善处理96件涉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和82件涉宁波银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群体纠纷,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。开展知识产权民事、刑事、行政审判“三审合一”试点工作,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5件,保障创新驱动。审结涉外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7件,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营造我区良好贸易投资环境。
    行政审判发挥司法审查职能,监督支持依法行政。充分发挥司法对行政的监督职能,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。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6件,审结108件,同比分别上升48.72%和31.71%,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8.15%,同比增加22.05个百分点。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,出庭率达100%。作为全省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首批试点法院,积极探索适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,适用率达15.74%,受到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批示肯定。依法支持合法行政行为,共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45件,裁定准予执行238件,同比分别下降33.96%和33.52%,继续推进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,首次在环保领域适用裁执分离模式,确保整治环境污染工作及时执行到位。
    执行工作探索高效运行机制,强化胜诉当事人权益保障。共受理执行案件4390件(不含行政非诉执行案件),执结4359件,同比分别上升12.62%和11.77%,执结标的额10.26亿元。继续推进分段式执行流程管理改革试点工作,被省高院作为“鄞州模式”在全省推广,《人民法院报》专版予以报道。深化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,主动争取各方协助,健全完善网上“点对点”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、车辆、户籍、出入境、婚姻登记、房地产等机制,网上集中查询各类财产信息27000余次,冻结银行存款1.90亿元,查控房产1000余套,查扣机动车800余辆。加大对失信“老赖”的信用威慑、惩戒力度,将1400名被执行人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,限制出境8人,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债务;强化限制高消费措施,限制16人乘坐飞机;建立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,在公安的协助下查获被执行人142人、车辆18辆,进一步挤压“老赖”的生存空间。加大对抗拒、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,拘留、罚款79人,对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2人依法判刑。扎实推进执行程序终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,办结恢复执行案件363件,执结标的额4.54亿元。
    二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,回应公众需求
    完善诉讼便民举措。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,满足公众实时、远程、便捷获取司法信息的需求,及时高效处理来电402件,直接回复率91.54%。利用信息化技术推行12368短信服务,方便当事人获取审判、执行各节点信息。积极推行民事诉讼立案审查阶段调查令制度,方便当事人从有关部门获取立案所需的户籍、工商、婚姻登记等信息。通过网上银行发放执行款4.64亿元、退还诉讼费2780.74万元。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,缓减免诉讼费139.68万元,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3.66万元。
    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。深化审判流程、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,在全国率先研发运行“执行外勤通”软件,实现执行办案全程留痕,自动生成执行日志供当事人备查。优化门户网站、微博、微信,满足公众知情需求,选择典型案例开展微博庭审直播,官方微信定期推送电子刊物。举办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审务信息,开展“法院开放日”活动,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法院、了解法院。全面建立“公开透明、零佣金”的网络司法拍卖模式,网拍率100%,成交123件,成交率56.68%,总成交额2.45亿元,平均溢价率13.90%,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20.57万元。
    推进纠纷多元化解。进一步健全诉调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,完善人民调解、行业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。委托人民调解1412件,调解成功率51.77%,办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368件。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,依法解决合理诉求,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28件,化解率57.90%。做好协助最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工作,妥善处理8件信访案件,效果良好。
    三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,服务保障大局
    保障重点工作依法推进。出台《关于为区“五水共治”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》,召开环保非诉执行府院联席会议,加大对违法排污者的惩戒力度,对22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1名被告人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处罚违法排污等行为,受理环保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09件,执结97件,同比分别上升127%和102%。依法妥处“三改一拆”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拆迁、拆违等涉案纠纷,既支持项目落地,又保障民生权益。依法审结涉“三改一拆”违法建筑整治行政诉讼案件21件,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案件8件,均依法准予强制执行。
    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。密切关注全区经济发展态势,出台《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召开金融审判联席会议,加快推进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,优化金融发展环境。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21件,同比上升137.85%,结案标的额17.31亿元,同比上升185.27%;审结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141件,结案标的额5.66亿元,案件最快在8天内审结;执结金融债权案件226件,标的额2.76亿元,同比分别上升36.14%和131.93%,有效防范区域金融风险。妥善处置涉企案件,坚持涉诉困难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,积极帮扶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、恢复生产,对确无帮扶价值的企业,通过破产清算方式引导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市场,共审理破产清算案件25件。
    推进多领域依法治理。设立全省首家独立编制的少年及家事审判庭,精心审理涉及妇女、未成年人及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。与区妇联、区司法局共同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,与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,在街道设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,共同促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和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工作。依法对3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精神病人决定强制医疗。梳理分析审判执行中反映的经济发展或社会治理有关问题,向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7份,有效延伸司法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。
    四、加强法院自身建设,提升司法公信
    优化审判质效管理。进一步规范审判、执行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,在准确录入的基础上新增录入时限规定。坚持开展重点评查、常规评查、专项评查的“三评查”活动。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,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,民商事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1.84%,537件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。借助远程视频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,共审结轻微刑事案件705件,平均审理天数4.7天,当庭宣判率100%。建立长期未结案通报制度,督促承办法官及时清理积案。
   强化司法能力建设。为适应审判形势需要,配优配强一线办案力量,同时加大青年法官的培养力度,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,发挥传帮带作用。通过开展庭审观摩、法官“办案之星”和书记员“记录之星”业务竞赛,加强办案实务技能培训和指导。强化典型案例编写发布工作,通过个案提炼和展现裁判规则,统一裁判尺度,1篇案例被《人民法院案例选》评为“2013年度优秀案例一等奖”。
   狠抓作风廉洁建设。严格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省委“六个禁令”,“三公”经费同比下降40%。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,着力解决“六难三案”问题。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,规范从立案、审判、执行到卷宗归档各环节,从庭审、合议到审委会讨论等各项程序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,提高法官职业尊荣感。坚持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,通过廉政提示手册、亲情寄语、警示教育专题片、中层干部集体谈话等形式,教育和引导法官守住法律底线。扎实推进四级法院举报网站联网工作,对群众举报反映和上级交办信件逐件调查、及时处理,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。
   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。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、政协、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,主动汇报、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审理执行情况。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区“两会”代表建议、政协提案2件。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,并根据审议意见切实抓好整改与落实。继续做好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,走访在鄞州区的省、市人大代表,邀请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视察法院、旁听庭审、座谈、协调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7人次。落实人民陪审员“倍增计划”,人民陪审员总数达131人,陪审率达96.9%。支持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。及时回复门户网站在线信箱、微博、微信的留言,虚心听取媒体和网民的意见建议。
各位代表,2014年,我院荣获“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”“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”“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”等多项称号,姜山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“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”。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,是区委的正确领导、人大监督、政府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。在此,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!
    与此同时,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,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:一是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。信访不信法、网上恶意炒作个案干扰司法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,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。二是法院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。部分案件的质量、效率、效果仍有提升空间,个别裁判文书辨法析理不够,难以让当事人信服。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。案多人少矛盾依旧十分突出,法官身心健康堪忧,暴力抗法、报复威胁法官及家属人身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。对此,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,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,逐步加以改进。
    五、关于2015年法院的主要工作
    各位代表,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,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的关键之年,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: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围绕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目标,不断深化司法公开,稳妥推进司法改革,认真践行司法为民,切实加强队伍建设,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、建设法治鄞州、平安鄞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
    一是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动摇,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。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,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第一要务的意识,始终把确保办案质量、提高办案效率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。教育引导干警克服畏难心理,激发办案热情,营造人人重视办案、人人关心办案的氛围。建立科学合理的、以办案实绩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,合理调整人员配置,充实一线办案力量,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。加强对审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强化办案绩效管理。
   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,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。结合“五水共治”“三改一拆”等中心工作,增强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的主动性。密切关注并加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研判,妥善处理经济下行形势下的大量涉企、金融借款、民间借贷、商品房预售等纠纷,防范区域金融风险,促进经济转型升级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,依法打击非法上访行为,净化信访环境,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。
    三是坚持司法公开不动摇,积极构建开放、动态、透明、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。继续做深做实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,完善12368司法服务热线及短信平台,依托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资源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和宣传功能。继续提升司法公开化、民主化指标,力争裁判文书上网率、庭审录音录像率、普通程序陪审率达到100%。
   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,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。进一步巩固、深化法院文化、司法公开、执行改革等原有创新创优成果。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,探索落实主审法官、合议庭办案责任制,实行庭审记录改革和大陪审模式。推进案件受理制度改革,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,做到有案必立、有诉必理。
    五是坚持队伍建设不动摇,打造廉洁高效的过硬队伍。教育干警正确对待司法改革中的利益调整,自觉服从改革大局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,继续在抓常、抓细、抓长效上下功夫,加强对法官业外行为的引导和约束,正风肃纪严防“四风”反弹回潮。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,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。科学合理界定部门职能,实行人员分类管理考核。
    各位代表,新的一年,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、建设法治鄞州、平安鄞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!
责任编辑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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